龟,乌龟,观赏龟,观赏鱼,观龟赏鱼,养鱼论坛,养龟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61|回复: 4

[转帖]未满一岁的哈士奇被人宰杀后食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24 2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37][em37][em37][em37]好可怜的GG
发表于 2007-6-24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之过????
发表于 2007-6-23 0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

[em04][em0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3 09: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雨魂XO在2007-6-23 3:54:00的发言:

不错的

[em04][em04]

请问如何不错?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网    2007年06月22日爱犬走失两天后,主人多方打听发现,这只未满一岁的哈士奇被人宰杀后食用,而杀狗的人竟是一街之隔的某小区外来务工人员。目前,警方已着手调查此事。

小狗四天前失踪

昨日,记者来到了痛失爱犬的市民所在的江宁某小区,但多方努力没能直接采访到当事人,只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口中了解到这家人丢狗的经过。

小区一位王姓保安告诉记者,这只哈士奇主人唤它小Q。每到傍晚,一位老人都会带着小Q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老人在一旁休息时,它就会在旁边四处奔跑,显得非常活泼。但由于训练有素,小Q一般不会跑得太远。

另一位物管工作人员说,小Q大概是在四天前失踪,随后主人到处打听下落,物管人员也在帮着四处打听,直到6月20日傍晚才得知,狗已经被隔壁小区雇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宰杀后食用。

小狗成了盘中餐

在没有联系到当事人的情况下,记者来到了江宁开发区派出所,原来,在哈士奇主人发现爱犬被人吃掉时,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当即报了警。

江宁开发区派出所的郭警官告诉记者,在接到一位女士的报警电话后,他和同事立刻赶到事发现场,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在小狗走失的当天晚上,几名从事绿化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发现了这只狗。在没有狗主人在场的情况下,工人们把狗带回河堤边宿舍,半夜里狗不停地叫,工人们最后决定把小狗处理掉。

6月20日傍晚,当犬主得知小Q曾经出现在隔壁小区附近的马路上时,立刻赶到该小区询问。几位绿化工人听闻有人在找狗,只好说出了他们将狗带回,并吃掉的真相。郭警官说,在6月21日中午一同吃狗肉的20余位工人中,大部分并不知道所食的是狗肉。

而据一位知情人透露,小Q并非走失,而是经人诱拐的,且小狗的脖子上还拴着牵引绳,很容易判断这不是一只无主狗。

走失犬所有权归主人

据此,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的曹艳律师认为,无论是工人在路上拾得小狗或者是采用非正常手段将狗诱骗,都是违法行为。

如果是工人采用诱拐等手段,将小狗带离原小区,那么工人的行为,明确属于盗窃行为;如果是小狗自己走失,工人在路上发现小狗将之带回自己住处的行为也涉嫌非法占有,因为,即使小狗走失,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主人,工人无权将之带回,更无权将之私自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观龟赏鱼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观龟赏鱼论坛立场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观龟赏鱼,龟龟救助,龟环境布置,龟饲养技术 ( 闽ICP备12006998号 )

GMT+8, 2024-4-28 22:10 , Processed in 1.10937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